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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铁路货物种类的划分 铁路对托运人托运的各种货物,按货物自身的性质和运送条件,分为普通货物和按特殊条件办理的货物两类。 普通货物:在铁路运送过程中,只需按一般运送条件办理的货物。 接特殊条件办理的货物:由于货物的性质、重量、体积和状态特殊,在运输过程中需要使用特制或专用的车辆(如长大货物车、冷藏车、罐车等)运送或需要采取某些特殊运送条件和措施,才能保证货物完整和行车安全(如超限货物、鲜活货物、危险货物等),均属按特殊条件办理的货物。 (二) 整车货物运输 托运人向铁路托运一批货物的重量、体积或形状需要以一辆及其以上货车运输的货物,应按整车运输的方式向铁路(承运人)办理托运手续。 《铁路货物运输规程》规定,下列货物限按整车办理: 1、需要冷藏、保温或加温运输的货物; 2、规定限按整车办理的危险货物; 3、易于污染其它货物的污秽品(如未经消毒处理或未使用密封不漏包装的牲骨、湿毛皮、粪便、炭黑等); 4、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; 5、蜜蜂; 6、未装容器的活动物(铁路局定有管内按零担运输的办法者除外); 一批货物重量超过2t、体积超过3m3或长度超过9m的货物(经发站确认不致影响中转站和到站装卸车作业的货物除外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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